首长您好,关于结婚迁户口一事咨询一下,我是西藏军队自主择业干部,2010年我和前妻在成华区买了一套商品房共同所以,建面91平方,因去年老婆去逝,现在房产为我和我女各占一半产权,(女13岁),我女户口在成华区青龙街道办,这套商品房还没迁过户口过来,房产属于八里庄社区,假如我下一步和另外一位女性(对方有一4岁小孩)结婚后,对方和小孩户口可以迁来成都吗?前提是我本人户口不会迁回成都,因为我户口在西藏,如果我户口迁出西藏会影响工资,首长,请问像我们这种军队自主择业干部再婚后对方户口怎么才能迁到成都,麻烦您在百忙之中解释一下,谢谢,(女方户口在四川中江县),因为不迁户口以后女方小孩上学麻烦,像我们这种特殊群体能否特殊解决和对待吗?望给予解答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立即责成办证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反映您是西藏军队自主择业干部,2010年您与前妻(已去世)在成华区共同购买了一套91平方米的商品房,现房屋产权系您与13岁未成年子女共有,现欲再婚,女方与其未成年子女户籍在四川中江,女方初中学历,在成都未办理居住证,未购买成都市社保,现咨询如何将女方与未成年子女迁至成华区。
二、处理情况
2019年10月17日14时05分,我局办证中心民警与您电话联系,告知您,根据您所述的情况,您爱人及其未成年子女暂不符合成都现行的户籍政策,您可以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即时了解现行的成都户籍政策或是拨打成华公安办证中心电话028-83283612咨询了解。
联系电话:办证中心咨询电话028-83283612
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