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帖咨询,非常感谢教育局支持在职教师进行考取非全日制研究生。但是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现在非全日制的考取需要考生在职定向;就会涉及到考生与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这是今年新规定,如果不签定,将不会录取。请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考上了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局或者单位可以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吗?根据咨询目标院校,定向就业协议包含研究生在读期间档案等依旧保留在原单位,毕业后继续回原单位工作等内容。
市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县教育局高度重视。现回复如下:
截止目前,我局并未收到市、县相关部门关于在职教师学历提升及在职研究生报考需与教师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相关文件。若部分院校确有报考时须与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相应要求,建议您主动与与用人单位沟通协商。
再次感谢您的来信,如还有疑问请咨询金堂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8499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