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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少儿先天性室间隔缺损补助政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iezeming137  2019-10-08 16:32 已回复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你好!

我儿子今年2岁半(户籍达州市开江县,农村户口),正在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想请问下如果户籍迁移到温江区以后,并且购买少儿互助金的前提下,后期为他做室间隔缺损手术,具体的国家补助政策是什么?

网上了解到对先心病之一的室间隔缺损国家有一定比例的补助政策(但未查到四川的具体报销比例),问题是直接按照少儿互助金的报销比例进行报销?还是单独依靠国家针对先心病手术的政策单独补助?国家针对先心病的补助政策对小孩的医疗保险有没有前提要求?

给温江的几个相关部门都打了电话,但是他们都不清楚这个情况,也不知道到底该找哪个部门咨询。

烦请答复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0-11 18:30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对您的电话回访,您正在办理小孩落户温江事宜,请在温江落户成功后于2019年12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二、根据《四川省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和《2012年四川省开展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计划》(川民发【2012】91号)第二条关于救治范围的规定:
(一)救治对象 成都市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对象为具有成都市户籍的0-14周岁(含14周岁)参加了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患儿;
(二)病种选择 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肺动脉瓣狭窄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
三、根据《四川省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和《2012年四川省开展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计划》(川民发【2012】91号)第六条关于救治费用的规定:
(一)医疗机构的定额收费标准。儿童先心病采用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其中:儿童室间隔缺损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3万元;儿童房间隔缺损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2.5万元;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2.5万元;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治疗单病种付费标准为2万元。同时患有两种以上病种的患儿,医疗机构的定额付费标准按单病种付费标准进行叠加。
(二)患儿救治费用的报销标准。救治范围内的患儿,属民政部门认定的贫困家庭,按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收费标准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内全额报销;属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家庭,按以上医疗机构定额收费标准在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体制内报销85%,其余部分由患儿家庭自行承担。
四、根据《四川省开展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实施方案(2012-2014)》和《2012年四川省开展童先天性心脏病救治工作计划》(川民发【2012】91号)第七条关于报销流程的规定:
(一)经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并治疗后属于四种先心病救治范围的患儿,其家长(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明(户口本)、《四川省儿童先心病定点救治登记表》向参保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对其身份、家庭状况进行核实,在登记表上出具审核意见并盖章确认,在出院时在医院按第六条规定进行报销。
(二)经诊断不属于上述四种先心病或者属于上述四种先心病但同一次住院有诊断和治疗其他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则在出院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在医院直接刷卡报销。
以上情况于2019年10月11日电话告知您,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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