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根据成都市购房资格文件中所述的“自有产权房"问题。现我家庭名下有一套商品房(在郫县),在成都市房管局查询到我老婆名下还有一套安置房(安置房在双流黄甲,有房产证无国土证),现我想问的是这套安置房是否算自有产权房?在双流区我还能再购买一套新房和二手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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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描述情况,安置房不纳入资格审核范围,可再买第二套房。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