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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龙舟路北京烤鸭店 屡教不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10-08 08:30 已回复

位于龙舟路的北京烤鸭总店,每到晚上12点钟,就开始熏制烤鸭,焦臭的有害气味,在空中游荡,徘徊在附件住家户中,久久不散,给群众的确带来身心伤害,不过,这家店自开业以来,就是这样像青蛙一样,碰一下,跳一下,投诉后,似乎收敛一些,隔不久,就肆无忌惮放毒,没有办法我们也只好投诉,难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二环路内这些常年污染空气商家,都不安装净化设备吗?难道只有等中央环保巡视组来了,才能解决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10-11 15:48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龙舟路街办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调查情况:2019年10月10日10时,锦江区龙舟路街道办事处会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您反映的“北京烤鸭总店”位于龙舟路43号附1号,曾于2018年11月6日因“油烟扰民、油烟直排”被锦江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龙舟路执法中队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其于2018年11月9日10时前将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到位并正常使用,并于2018年11月17日前提供餐饮油烟排放监测报告,在油烟排放达标前不得从事产生油烟排放的经营。经现场查勘,该商家油烟净化设备已安装到位并能正常使用,熏制烤鸭的作坊已被封闭,未发现现场熏制烤鸭行为。执法人员随后向经营者询问后了解到,该商家正陆续将熏制烤鸭的作坊搬迁至火车南站附近,以后将不会在龙舟路43号附1号“北京烤鸭总店”内进行熏制。
2.处理情况:针对此问题,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要求其进行以下整改:一是要求“北京烤鸭总店”经营者尽快将熏制烤鸭的作坊进行搬离,并将原作坊清理干净,今后不得在龙舟路43号附1号“北京烤鸭总店”内进行现场熏制烤鸭。二是确保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并定期进行清洗。三是要求“北京烤鸭总店”经营者在营业时必须开启油烟净化设备,并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排放达标。
3.下一步工作措施: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将督促商家对熏制烤鸭的作坊进行搬离;加大巡查力度,定期对商家油烟净化设备使用和清洗情况进行检查;联合环保部门不定期对油烟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其各项指示符合环保标准及要求,让附近居民放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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