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犍为县 » 请问房产过户相关费用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咨询】请问房产过户相关费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27 20:29 已回复

请问下夫妻共同房产因离婚分割过户给另一方,需要缴纳哪些费用?特别是契税和交易税需要缴纳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税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30 10:0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的留言我局已收悉,经查询相关规定,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因离婚分割过户给另一方,属于不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交易相关税金;办理过户需要提供的资料(所有资料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房产证、土地使用证(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房屋地址证明。双方都需要到场办理。
如您还有疑问,请咨询犍为县税务局,咨询电话:0833-4212366。


犍为县税务局
2019年9月3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