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孩子和孩子爸爸是都江堰户口,在新都有房子,但是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孩子爸爸社保在成华区,孩子妈妈是没有社保的,在新都读公立学校需要哪些条件,如果在成华区读公立学校又需要哪些条件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区教育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的孩子入学属于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子女需在居住地就读,按照《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子女就读中小学校实施办法》(成办函〔2018〕168号)要求,由监护人(申请人)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与新都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新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 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成都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新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只要符合相关入学条件即可在5月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镇(街)设立的登记点登记审核。具体就读学校由教育局根据区域内学位采用不同的安置方式。如暂时无法满足相关条件,可以选择在原户籍地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待符合相关条件后在下一年进行登记审核。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