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市长,我是乐至县的失地失业留守妇女,最近我们县在招聘网格员,我积极报名参加,想为家庭减轻一点经济负担,从报名到参加面试考试一切都顺利,可就在考试后第二天乐至网格监管中心来电说我不符合要求,去问就业率他说我享受了失业社保补助三年,不能参加公益性岗位,包括成管,环保,可是就在我的周围也有跟我同样享受了这个优惠政策的,而且还有在社区当了三年网格员现在又在城管局上班的,请问他们又是以什么资格,什么身份去上岗公益性岗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