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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武侯生活广场私自架设高功率音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17 20:18 已回复

    成都市武侯区区武侯生活广场常年在12:00-22:00时段私人架设高功率音箱设备功放歌曲,严重影响周边居民休息,为此提出治理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第六章第四十五条 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第七章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第八章第六十三条(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综上,我认为上述团体存在对碧云路片区居民区的噪声干扰,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违法行为,且应由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7号)第三章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处罚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应予严重警告、罚款,必要时应予拘留。以上为司法建议,依上述法律提出治安管理扰民活动申请,望知悉并回复。 

    同时,根据市长热线提供举报电话028-67999110进行投诉数十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时常接到附近居民的投诉电话,但苦于没有合适对策,情况未有改善。由于监管措施缺失,近期广场上已有更多闲散人员私自架设高功率功放音响进行噪音功放。请区委常委领导林丽同志、黎焰飚同志知悉并对此情况进行对策研究并坚决取缔此等违法行为。

    本投诉已抄送成都市市武侯区环保局,应由该环保局评价声环境质量状况,由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完成联合执法程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23 14:57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立即责成双楠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据调查,近期,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武侯生活广场12时-22时私人架设高音喇叭播放音乐,噪音扰民。
二、处理情况
1、双楠派出所管段社区民警来到武侯生活广场,找到架设高音喇叭的地方,告知在该处播放音乐的群众,降低音量,将高音喇叭拆除,不要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
2、管段民警电话联系信访人,向信访人告知了开展的情况。
三、下步工作措施
针对该问题,双楠派出所将加大对武侯生活广场的巡逻力度,发现噪音立即阻止,并告知信访人可在噪音严重的时候拨打派出所24小时值班电话(67999110)进行反映,我所将立即进行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9月23日与您联系,如您方便,可与我们电话沟通,联系电话:67999110
联系人:钱川               电话:17708194217
成都市公安局
2019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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