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住房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住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17 14:23 已回复

儿子2017年毕业后就业于高新区一家私企,原来没有购房资格,现在有了购房资格,但在高新区乃至大成都都不见有70以下的小户型,作为家长我们该怎么做,望领导们给我一个建议,这牵动到我们全家几代人的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23 14:55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因商品住房户型由开发公司在拍地和规划设计阶段结合项目定位确定,相关法规政策无限制性规定。如有需要请您关注高新区新楼盘的销售信息,因新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均会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上公示楼盘及房源信息,建议其关注成都住宅与房地产协会商品住房购房登记平台,网址:http:www.cdfangxie.com。就您提出的高新区应增加70平米一下户型住宅的意见,我局适时将该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开发企业。
高新公园城市建设局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9月20日09时08分拨打电话与您联系,您已知晓。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