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主(以下均称“本人”),于2017年购买成都市中海右岸商品房一套,于2018年7月29日购买四期18栋负一层车位(金额131500)。购买时签署正式合同,并在房管局进行备案。(购买车位时还未修建完成,凭借位置图纸和车位号码选购车位)
2019年8月20日,本人发现原车位凭空消失。本人和销售前去查看,原车位变成大柱子,该楼盘好几位房主也发现自己的车位消失了。
本人立即和中海地产开发商取得联系,开发商电话回复,承认车位修建问题,并发给本人一份位置图,告知可以换一个车位,不用车位主人补差价。2019年8月25日,本人立即前往楼盘选择了开发商提供的众多车位的一个。(微信有图为证)
选择车位后,开发商迟迟没有和本人更换新的合同,并推辞说要领导审核,撤销前一个车位的备案等等。再三推辞后,2019年9月7日,中海开发商推翻更换新车位的承诺,说新车位比原计划车位位置更靠近电梯口,要求本人必须再加价两万购买新车位,本人拒绝,要求提供相同价位的车位。(可提供微信截图)中海地产回复,只能提供负二层的车位,(据已交房的业主说,中海负二楼车位存在漏水等问题,定价也比负一楼便宜),本人要求再次协商,无果。
另:在2018年购买车位时,开放商明确告知我们,电梯口附近的车位全部售出。而2019年8月,开发商承认他们还有电梯口的车位未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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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