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崇州市原农发局派驻乡镇畜牧站招聘聘用干部的待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三农 求助】崇州市原农发局派驻乡镇畜牧站招聘聘用干部的待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10 16:27 已回复

我们是九十年代以来经成都市、祟州市人事劳动局考试考核合格农发局通过派驻在原各乡镇畜牧站工作的招聘聘用干部,特向领导反应以下几点:
(一).我们是原乡镇畜牧站编制内人员,依据:①中共成都市委文件成委发(1986)13号文件第二条招聘聘用干部是在干部编制以内,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社会地位,享有同 等同级干部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和其他待遇。②1993年《乡镇畜牧站管理办法》第二条乡镇畜牧站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第九条编制内人员由录用和聘用干部组成。③我们在2006年根据川人发(2006)47号文件都参加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而改革范畴必须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④而崇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崇农牧(1996)39号三定文件当时乡镇畜牧站现有职工人数为267人,就定编到290人,定编后,根据需逐步进行充实,新补充的编制内人员,必须保证是以专业技术为主,需要聘用的技术干部必须是专业学校毕业的,经过农业部门考试丶考核合格后方能聘用上岗,或省、市下达的招聘计划内经过市丶县人事、农业部门考试考核合格方能聘用上岗;⑤川办发(1999)82号文件规定以后补充编制内人员必须对定员数(国家在编的人员数)低于定编数三分之二的乡镇农技站,各地人事部门应通过安排农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定向生(含实践生)及时补充到位;我们全部符合上述文件,上述文件充分证明我们是事业编制内人员,我们既然已经属于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拥有事业编制身份,在没有法定理由和依据的情况下,我们的国家事业编制身份仍然继续保有和存在。贵局不能否定我们的编制人员身份。
(二)我们是财政全额拔款人员,依据:①四川省人民政府文件川府发(1996)7号文件规定乡镇畜牧站既是国家在基层的事业单位,第三条乡镇农业服务机构(乡镇畜牧站)所需的技术推广费,录用干部和招聘干部的工资要纳入财政预算,并真正落实到基层,人员实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②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川办发(1999)82号文件第一条,要依法保护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包括乡镇畜牧站)的合法权益,解散丶削减农技人员工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第二条编制内人员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本工资标准,保证足额及时到位,削减人员工资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财政不得找其他原因减少费用;第二条还规定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编制内的人员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按人事部门核定的基本工资标准保证足额及时到位,第四条,农技推广机构从事经营服务和兴办为农服务企业所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发展农技推广事业,财政不得因此而减少农技推广事业费。第五条首先要保障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中国家编制的在职人员工资待遇,要按时足额发放。③1996年12月24日公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第三十条定编后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工资和事业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④崇农牧(1996)39号文件是根据川府发(199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执行的,再次把乡镇基层畜牧站定性为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第五条规定财政部门要确保乡镇畜牧站的预算经费。
综上(一)和(二)两大点,充分证明我们是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内人员,而祟州市市政府不能以当年擅自找理由取消财政拨款(即自行定性为自收自支)的这一行政不作为来惩罚我们。
(三).有个别乡镇畜牧站处理资产是为了解决2007年前到龄退休人员养老金,有多余资金用于补贴以前自己交社保金的人员,而不是安置金。(四).祟州市在2007年11月份正式兽医体制改革,出台了崇委办(2007)133号文件,才正式进行兽医体制改革的,但改革未按①成委办(2004)46号第七章本人书面写申请,单位批准,才能辞退。我们未签过任何书面解聘合同书,未写过任何书面辞退申请书。②成委发(2004)47号第十一条是进行整合乡镇畜牧站,成立片区畜牧站,把人员整合到新成立的片区站。③而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成机编(2004)46号文件第八条:清退乡镇机关及其事业单位未经市组织丶人事劳动部门批准丶由乡镇自行聘用的人员(即清退所谓的自聘人员),我们28人是经市组织丶人事劳动局考核通过批准的人员,要整合安置,而不是当临时工(自聘人员)进行清退。④关于安置经费的问题:在2015年1月19日成都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告知书》中再次告知清退的是''自聘人员'',富余人员精简分流所需经费由市人事局和市财政局在2004年根据人均可安排财力、人员分流经费需求、人员性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和人员分流比例等因素测算出转移支付分配方案,并在当年通过转移支付一次性补助给各区(市)县人员分流所需经费,该经费''专项用于分流自谋职业人员辞职金和辞职补贴'',市级财政平均补助程度为22.79%。我们所有人员从未领过这笔专项经费(安置经费),再次说明我们没有被辞职过,是需要整合安置的事业人员。⑤还要结合国发(2005)15号、川府发(2006)17号,川人发[2006]47号,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川编发(2007)114号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来进行改革,不应削弱基层兽医防疫队伍,占用编制。及2008年成办发(2008)70号文件精神,凡已参加了2006年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应上编制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和后来成都市委针对未妥善解决好的区市县,相继出台了成委办(2012)2号、成委农办(2012)3号文件,我们招聘聘用干部每年在全市的狂防,禽流感等重大疫情防疫方面认认真真,防疫率达百分之百,特别是在2018年的非洲猪瘟(非常时期)防控排查方面坚持一丝不苟,无半点埋怨。

现在国家为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专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四川省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文件也在2019年8月24日,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并于当日正式公布实施的《四川省促进生猪生产丶保障市场供应九条措施》文件,其中的第九条: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加强基层畜牧兽医队伍建设,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并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并及时纠正机构改革中畜牧兽医机构队伍被削弱的现象,对借用,占用基层防疫和检疫人员编制的要及时归位,对空缺编制的要及时补充专业技术人员,要确保到市丶县丶乡三级防检疫人员定员到位。
像我们这种招聘聘用干部身份的人员在成都市管辖的十九个区市县内已有十六个区市县从2008年起都相继全部得到了安置,恢复解决了编制待遇,如都江堰丶蒲江县、新津县等。
综上,我们恳求:崇州市市人民政府及崇州市农发局相关领导根据我招聘聘用干部的人事档案和四川省8月24日正式实施的上述第九条规定及上述文件认真研究、再次确认我们的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对我们提出的问题重新继续调查,作出具体答复处理意见,尊重历史事实,按照国家政策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参照邻县如都江堰丶蒲江县丶郫县丶新都丶新津县丶彭州市等区市县,恢复划转我们的事业人员编制,落实人员,经费,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理顺并加强基层畜牧站的一类公益事业职能。崇州市原农发局派驻乡镇畜牧站全体招聘聘用干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农业农村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17 16:39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崇州市农业农村局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你们反映解决编制问题的前置条件并不存在,因为你们不是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你们当年仅仅是被招聘为乡镇畜牧站聘用干部。招聘为聘用干部不等于就是编制内人员。从聘用干部成为编制内人员,还需要经过聘转录的相关考试、考核。根据《关于一九九三年度农村服务体系补充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计[1993]68号)关于“调整、招收人员的管理和待遇。1.调整的人员个人身份不变,并按新进单位的现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2.经批准招收的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各区(市)县现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签订聘用合同。”由此可说明,你们被招收后的个人身份不变,实行聘用制,按“现行”办法进行管理。《关于认真做好乡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和畜牧兽医站“三定”工作的意见》(崇农牧[1996]第39号)只对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定编,但没有定员(即没有确定谁是编制内人员)。所以,信函反映“我们既然已经属于事业编制内工作人员干部,拥有事业编制身份”是不存在的。
二、按照“撤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农机站、畜牧兽医站等事业机构”和“按照区域布局、产业布局和流域走向,在农技、农机、畜牧防疫检疫、水利、林业、国土等行业设置片区站(所),为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具体设置办法由各区(市)县根据市上总体要求制订,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实施”(成委发[2004]47号),崇州市据此上报了《崇州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崇州市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机编[2004]46号)规定:“设置片区服务机构。乡(镇)片(区)服务站(所)设置一是要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从严控制机构数额;二是要坚持减轻财政负担的原则,严格从乡(镇)原涉农事业机构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中补充;三是要坚持重心下移、充实基层的原则,选派市级业务部门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充实基层服务站。”以上成都市的两个文件很明确,一是撤销乡镇畜牧兽医站;二是设置6个畜牧防疫检疫片站;三是人员从乡(镇)原涉农事业机构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中补充,选派市级业务部门中财政全额拨款的人员充实基层服务站。你们不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因为从查阅的历史记载中,原乡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工资不是财政拨款,不是财政供养人员。《崇州市乡镇事业管理服务中心和片区站(所)人员竞聘上岗办法》中关于“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必须是原乡镇事业单位(原乡镇‘两站两中心’)和片区站(所)正式工作人员”就是根据成都市的两个文件制定的。当时的“两站两中心”和片区站(所)正式工作人员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你们不是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所以就没有相应的报名和参加竞聘上岗资格。
三、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等15个部门颁布的《四川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九条措施的通知》的文件已经对外公布,具体的办法目前还未出台,解决人员编制问题无政策依据,现无法解决。编制问题属于市委编办管理,我局无权处理。
我局将持续关注相关问题的处置进展,如有疑问,您可电话咨询崇州市农业农村局,电话82380292。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