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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求助】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10 15:05 已回复

尊敬的市委书记你好!我是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街道办七里沟社区四组成员曾胜,身份证号码:510105197509303514,具体地址在绕城以内日月大道以南,因《环城生态区建设项目》拆迁,当初拆迁时社区领导口头承诺:安置地点在蔡桥温馨家园(地址在绕城以内)。现在想把我们安置到其它地方(绕城以外),所有安置村民均不同意。后发函说安置地点不变,但拒绝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盖章,也没有增加拆迁补充协议。涉及一百多户,现希望在确定不变的情况下,给每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上加盖社区公章?及大致过度时间?以及(已有拆迁协议签订时间10年以上)过渡费的增减有没有具体明文规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文家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11 14:23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现将有关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温馨家园二期修建问题。经我办向业主单位青羊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去函问询,业主单位回函明确温馨家园二期计划安置在蔡桥社区8、9、10组地界。关于温馨家园二期修建情况问题,我办已拟制正式公告发至社区张贴告示,请您予以关注。经与相关部门了解,目前,温馨家园二期工程还需报规报建,待业主单位城乡公司取得土地使用相关手续后,再进行安置房屋修建。
关于您反映的“过渡费”的问题,根据《成都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目前拆迁过渡发放标准为:拆迁过渡一年内每人按生活补助费200元/月、过渡费200元/月补偿,过渡超过一年的过渡费加倍至400元/月。

文家街道办事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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