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简阳市养马镇派出所乱改我女儿的户口是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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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简阳市养马镇派出所乱改我女儿的户口是合法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05 21:3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第二次求你们帮助,我家小孩1996年出生上户之后,2000年养马镇派出所更换户口簿,在我和小孩父亲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什么原因,什么目的,什么利益,2000年养马派出所重新上户,将我女儿的户口上至其他村民的户口本上,请问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违纪吗?是故意侵犯儿童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益吗?2001年我小孩户口重新落在石桥镇,2008年将小孩的户口迁回自家的户口本上,导致小孩有两个户口,2018年4月当地政府征地拆迁,赔偿之后,2018年7月工作人员将小孩户口注销一个,将在养马镇的户口注销,逼我退出先前领的安置赔偿,认为是工作人员将小孩户口上错导致没有赔偿不合理,再次声明,我女儿出生之后不是同一天到养马镇和石桥镇同时上的两个户口,为什么简阳市公安局不处理问题,还对此信访事宜申请终结,如果当地相关部门都能处理好此事件,还有必要上诉吗?难道我们就只有生活在黑暗之中,黎明之前吗?能给我们一个透明的说法吗?请调查取证,请处理,请多关心一下我反央的问题,感谢您们的忠心帮助!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06 09:31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您女儿有两个户籍,一个户籍地址为:简阳市石桥镇中和桥街55号1幢304号,身份证号码:5139021996022005**,一个户籍地址为:简阳市养马镇松树湾村8组102号,身份证号码:513902199603016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您女儿于2018年7月2日到我局办证中心填写注销户口申请表、自愿声明并确认签字,申请保留了户籍信息(唐某,简阳市石桥镇中和桥街55号1幢304号,身份证号码:5139021996022005**),并注销另一方户籍信息(唐某,简阳市养马镇松树湾村8组102号,身份证号码:5139021996030168**)。
关于您女儿安置赔偿是否合理的问题,请咨询当地人民政府。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8月20日9时4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不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266123。
该信访事宜已于2019年8月申请终结。

简阳市公安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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