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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咨询】举报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9-03 11:02 待回复

纪委:

被举报人:张春华,女,现年54岁,中共党员。住南江县红光镇海棠村二社,现任海棠村党支部书记。

举报人:赵正兰,女,现年77岁,住南江县红光镇海棠村二社。

    我举报

一、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在中央脱贫攻坚政策上她是不作为,乱作为。

二、不择手段,私心严重

我儿因病而故,媳妇改嫁,给我留下两个孙子,长孙何森,男,现年19岁,二孙何谐,男,现年13岁,就读初一,贫困户,留守儿童,又无住房,那时分家,只给儿媳分了一间半房(紧30个平方),脱贫攻坚村委确定何森两兄弟住房异地搬迁,村支部书记张春华叫我交了一万元钱,我儿媳谭索华就交了一万元钱给村支书张春华。后张春华说明年我们村列为土地挂钩项目修聚居点,以后就修在一起。2018年海棠村土地挂钩项目起动,香火堂聚居点开建,进点户通过本人申请,村两委评定,承建方(世纪宏洋,春辉)两大公司核实为二十九户符合条件进点。何森两兄弟也在这二十九户之中,工程进展到50%,村两委与承建两大公司开会确定,交款订房,何森交款七万元,也订了一套房,工程尽工,村张书记说,没有何森和何俊你们两家的房子(何俊也是贫困户)只建了二十七户,我母亲(谭索华)说我2016年就把钱交了,为啥没有他的房子,张书记叫承建方两大公司把我安装好的门全部敲了,扔在一边,另住进了一家事后,我多次找到红光镇党委镇政府村解决,都未生效,在后镇党委,镇政府领导承建方两大公司,县乡镇,国土领导,协商指定叫我们两家在聚居点三排自己修建,我们两家找到了施工方划线挖基脚,钢筋混泥土地固梁打好了,张春华就给第三排户主打电话,叫他们回来挡,说挡了你们后面的视线,后他们真的回来了,挡了不准我们修,经乡镇反反复复解决多次无效,现我依旧无房住。现在精神上给我造成严重打击,在金钱上造成了重大损失了3万元。

三、不择手段,私心严重

张春华家人,一个人民教师,两个女儿大学毕业,已有工作,这三人是否该享受土地挂钩政策,骗取补贴。一个人的户口全村四个聚居点,唯有他家定的最大的一套房169个平方。

以上所举,情真,望人民政府有关单位领导查处,为民做主!

此致

举报人:赵正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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