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简阳市养马镇松树湾八组村民,我家小孩1996年出生上户之后,2000年养马镇派出所更换户口簿,在我和小孩父亲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不知他们什么原因,什么目的,什么利益,2000年养马镇派出所重新上户,工作人员将我家小孩的户口上至其他村民的户口本上,请问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违纪吗?是故意侵犯儿童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益吗?
2001年,我家小孩户口重新落在石桥镇,2008年将小孩的户口从別人家迁回自家的户口本上,导致小孩有两个户口,2018年当地政府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将我小孩户口注销一个,其将在养马镇的户口注销,导致小孩没有赔偿,认为是工作人员将小孩户口上错导致没有赔偿不合理,请详查,请处理,请多关心一下我反映的问题,感谢您们的帮助!谢谢!
黄泽均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您反映因养马镇派出所工作失误造成您女儿唐雪成为重户口人员的问题不属实。关于您反映唐雪未享受征地拆迁政策问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您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