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分管领导您好!本人与多位农民一样,于2007年在洪雅县种植经济作物——草菇。当时政府出了不少力,作为当地农民创收的一件大事在抓。当时由该县的禾田食品公司负责收购,收购时全部给我们开的一张该公司的小票,没有付款给我们,收购完不久就突然宣部公司破产了,我们的钱全部打了水漂。当时有800万左右没给,后来洪雅法院给了一部分钱,我有六分之一的样子,答应会尽快处理这件事,之后每年都去找过法院,由于不知找谁,每次都失望而归,现在我们手上的票据也没有,只是自己记的还欠多少钱,当时的企业早就卖给了别的企业在经营,由于农民大多不懂法,不会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有关部门能帮过问一下。再次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