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我在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IT大道有轨电车及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上班,从2019年2月17日到2019年8月25日连续上班超过6个月,至今公司都没有与本人签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现在无辜被公司负责人闵其强给辞退,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我们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到公司该负责人理论时,该负责人说随便告或投诉,都无所谓,请问我们农民工怎样维权。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IT大道有轨电车项目位于郫都区,不在金牛区职能职责范围内,建议您向市长电话12345或郫都区反映。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金牛区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