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首先感谢问政四川这个平台,能让我将心里的疑虑与委屈诉说。我是新都区斑竹园镇的村民。我今年70多了,由于腿有轻微残疾加上年迈,无法打工赚钱了。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有糖尿病,又离了婚,小儿子快五十了还是单身汉,两个儿子挣的钱都只够养活他们自己。前段时间我和小儿子住的瓦房又被火烧了,我们也没有多余的钱可以重建,只能在还没烧完的地方继续居住,一到下雨就会淋雨。请问我可以申请低保吗?问了村上的书记,他们说我有两个儿子所以不能办低保,是这样吗?
同志:您好!
来信已收到,即转斑竹园镇政府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2019年8月27日,斑竹园镇通过电话方式向您核实具体情况,但您不愿配合,故无法核实相关情况。根据您反映的情况,您两个儿子均有劳动能力赡养老人,不符合低保条件。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