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我是福兴镇长乐村人,昨年福兴政府说,我家在东风水库饮用水保护项目工程内,需要搬迁,当时拆房屋叫我们签字,签合同时,合同上写的是每个人35个平方的
电梯房,用原有房屋平方抵扣,不用给钱。现在房子拆了快一年了,现在村上领导又叫我们要重新签合同,不给电梯房了,给两层的小楼房了,都知道楼房和电梯房的造价,有很大差距,请问领导这算是政府说话不算数呢,还是不履行合同,还是政府要把修电梯房的款项节约下来,有别的用处,,,,,,,,
市民朋友:
您好,谢谢你的来电。针对你所反映的问题,我镇工作人员于8月26上午11时左右电话回复您,但您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现就您提出的问题书面答复如下:
东风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群众搬迁安置房的设计方案,目前已出台,正征求群众意见。根据规划,为与周边环境协调统一,打造宜居环境,计划建设高品质民居。因其占地面积更宽,配套建设更好,建设成本更高,请来信人给予支持,以便尽快开展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可直接与经办人联系。
联系人:唐上宜 联系电话:13558830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