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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投诉】恶乱事件立案岂是儿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8-22 17:06 已回复

省公安厅领导:
2019年5月13至14日,在绵阳市三台县西平镇强龙三期,我姐夫田兵的24间建筑材料库房,在他人聚众组织和保护下,被两台挖机强拆,并损毁了其内近十万的建筑木材和器械,几位亲人也保护中受到辱骂和撕打,警方与我们都有录相为证,第一天上午镇派出所及时出警,但难以阻拦,下午及傍晚便减少警力,第二天早上更延迟出警,从而导致私拆之人在越来猖狂中拆完毁尽,作为弱势与理智的一方,因失去镇政府和警方的保护帮助,只能悲愤的无力回天。
事后,镇派出所在县公安局的督促下,表示正立案侦查,同时劝导我们与镇政府协商解决,这样就过了三月,昨天我们去县公安局询问,却表示并没立案,须我们出示房产证。。。。。作为执法部门,县镇公安部门竟如阳奉阴违欺骗人,视恶乱行为为儿戏,明显推诿读职,法制何在!
这库房和地是我姐夫田兵2010年从强龙房产开发老板陈学甫处以37.8万购得,以工程尾款抵押方式,有陈学甫手印签字盖章的收据和合同,目的是支付工人工钱和材料款等,同时用于存放建筑材料和器械,近十年无争议冲突,即使开发商陈学甫2013年突然违法入狱,镇政府接收其全部房产和地权,政府沟渠改造须征用,也一直谈的是征用费,并没说我们这是非法建筑和用地,今年却突然有人打着“非法购买”等口号进行强拆,镇政府与派出所竟顺水推舟,半推半就纵容恶乱违法行为,法律何在,公正何在?
至于房产证,因陈学甫案的复杂性,镇政府去年才给强龙三期的住户办理,这库房和地,镇政府只谈征用,并没给予房产证办理,难道三台县公安局能以房产证有无作为立案的先决条件吗,并拖三月后才说,若没有房产证,这恶乱违法私自强拆,就成合法的了吗?
如今局面难免让人怀疑警官商恶有勾结嫌疑,至此向省公安厅投诉,并请核查,三台县公安局和西平镇派出所的立案条件及行为是否妥当合法,做到了执法必严,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9-19 16:04

林伟同志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2019年5月13日至14日绵阳市三台县公安局西平派出所在接到关于强龙三期小区强拆房屋警情后,及时出警并受理了该案,民警到达现场后进行取证、稳控、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宣讲,告知双方应当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并及时将情况向相关部门作了汇报。您所反映的被强拆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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