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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成都高新区石板凳镇菜子村四组房屋安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8-22 09:24 已回复

了三次人民医院长期患有糖尿病、肺气肿、气管炎长期吃药打针,肺部出现了空洞我多次去找他们人民政府周建江周书记把我推来推去不给我们解决我们家的问题,现在我们老百姓处在什么样的处境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8-28 13:51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高新区石板凳镇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一、反映情况: 因国家建设跑道占了你们的土地和房屋,由于您和您女儿的户口是2018年才迁回来的不给予安置,从2008年离婚就一直在娘家居住,期间村上队长百般阻拦您母女二人迁入菜子村四组,直到2018年政策好了才允许你们迁入,你因为2016年生病(肺结核和糖尿病)直到现在还在打针吃药,你女儿是幼儿教师,工资才一两千。像你们这种孤儿寡母的占了你们的房屋土地也不给予安置,你们也没能力再去修房子,你们只是希望能够得到安置,特来寻求帮助。 二、处理意见 《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川农业[2015]21号)规定了法定取得的3种情形:(1)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户口保留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人员;(2)因合法的婚姻、收养关系,并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人员;(3)因国家建设或其他政策性原因,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人员。 你离婚后,在2018年12月左右将户籍迁回菜子村,目前你尚未依法定程序取得菜子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故不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规定,因此不属于本次拆迁的安置对象。根据成公发[2017]45号及关于依法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户籍迁入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成都高新区规划国土建设局、成都高新区统筹城乡工作局和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联合发文)等文件相关要求,以2017年12月31日做为登记固化成都天府国际空港新城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截止时间。此后,除依照“法定取得”途径获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外,对于由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新迁入空港新城区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且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权利的,需由基层组织按照相关程序予以审核认定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根据《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成都空港新城征地拆迁安置适用政策的批复》(成高管函〔2017〕170号)、《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简府发〔2017〕26号)的规定,下列人员纳入征地应安置人员范围:(一)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户口迁移相关规定的通知》(成公发〔2012〕45号)文件相关要求,以本办法施行之日为截止时间,由简阳市公安局及各乡镇(街道)登记固化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在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户籍关系仍在被征收土地所在村组的人员;(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生育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子女;(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固化后至市政府批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之日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离婚后再婚三年以上、新增初婚或丧偶再婚配偶,原为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现已放弃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和所享有的权利,经现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乡镇(街道)审核认定,且户籍关系在被征收土地村组的人员。现需征得村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可你为本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并完善相关的流程,才能享受安置。现村上已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在会上你未得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 高新区石板凳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8月26日15时44分与您联系,您已知晓。如有疑问,可以具体咨询高新区石板凳镇城镇建设办,咨询电话:13882979808.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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