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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求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8-21 15:21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是个离婚的单亲家庭现年52岁有一女儿10岁。之前因做生意被朋友所骗,失去了一切,户口都被牵到玉龙社区集体户了。本人因岁数大了出去找工作到处碰壁,娃娃还小要读书靠我一点点退休金根本不够用。现在退休金1600,每月交医保要400多,交房租600多,买药最少要100多,余下500多就是我和孩子的开支,请帮我看看这点钱怎么生活,所以想求助政府能不能帮我解决一套公租房,这样我和孩子的生活就好点,压力也就小点。之前找过社区,只因为我们没有关系,工作人员根本不理会我,所以就只有求助政府,希望政府可怜可怜我们孤儿寡母,让我和孩子有个属于自己的栖身之地。谢谢!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8-22 15:51

来话人:
您好!来电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和市房管局《关于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成房发〔2015〕15号)的规定,目前我县原廉租住房与公租房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现将金堂县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告知如下:
(一)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2人以上(含2人),申请人必须具有金堂县正式户籍。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3、在公租房所在地乡镇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4、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户籍登记在金堂县区域内,在公租房所在地乡镇行政区域内无自主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个人也可申请公租房。
(二)申请公租房保障的新就业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我县户籍,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新就业职工。
3、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在公租房和工作所在地的乡镇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申请公租房保障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含金堂县行政区域外进城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户籍登记在金堂县区域内,或户籍登记在金堂县行政区域外且持有金堂县居住证。
3、在金堂县区域内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
4、在公租房所在地务工且在该乡镇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四)申请集体合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员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金堂县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
2、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及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3、在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和未承租公房。
如果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目前我县公共租赁住房已全部配租完毕,没有房源可分配。
如您还有类似问题,您可以拨打电话84997692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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