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因此在这个时间段发出噪音算扰民。在都江堰翔凤天籁村居住的这几年,天籁村KTV隔音效果极差!每天晚上唱歌唱到深夜两三点,然后打架斗殴吼叫到凌晨,严重的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居住的居民多次在各平台上反映却未得到改善!请求相关部门重视,帮助,还我们一个好的居住环境。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好,经核实2019年8月16日幸福街道联勤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巡查,要求商家夜间0:00降低音量,凌晨02:00停止经营。同时属地社区将继续督促天籁村娱乐行业协会对娱乐城的相关管理并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规范整治KTV商家,严禁商家使用高音喇叭。由于该KTV未办理歌舞娱乐场所经营许可手续,所以我局无权对其边界噪音进行查处,根据《四川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娱乐场所未按要求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由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我局将致函都江堰市文体旅局,对该KTV进行查处。以上内容请知悉,非常感谢您对都江堰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