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外地来成都上班的应届大学生,我们一共三人。住春熙路街道,桂王桥南街28号2栋,由于工作原因经常晚归,三人一起回家,小区门卫就开一次门却按人头收取开门费,门卫说可以包月,于是交了95元,(没有给与任何票据有微信转账作为凭证)但只给开一次门,若非同时回去还需每次在缴纳2元的开门费,由于是应届毕业,薪水不高,还要负担房租,每个月还要交开门费,实在负担不起,希望领导能帮忙解决。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春熙路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此情况后,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庚即安排公共服务科负责调查此事。经了解,桂王桥南街28号该院落属老旧院落,由家委会按照居民自治的原则进行管理。双方到院落门卫室现场调解达成口头协议:夜间开门按次计算,每次收取2元开门费。
2019年8月22日9时45分,我处公服科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服务态度、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