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于2018年1月23日与眉山市圣丰国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当天即按照合同约定交足了首付百分之五十!事后两个月在我追问下销售说贷款下不来,要提高首付,当即我们提出接受不了提高的首付,随后销售说不能解除合同,但是他们可以帮我门卖!就这样事情被拖到了2019年,多次前往眉山市售楼部协商无果,开发商要求我直接起诉,随后我便起诉,结果发现好多人跟我一样!开发商以贷款下不来然后代卖来拖客户,大部分人也败诉了,我和他们一样败诉了!但是我发现有业主通过政府解决了这个问题!所以我也想求租政府帮忙解决事情!第一个其实事情很简单,就是解除合同,我都同意从首付扣百分之二十违约金,但是开发商后面反悔要求还是必须买房子!对于开发商几万都是小事情,但是对于我是我全部的血汗钱钱,真的败诉后内心是崩溃的,心里很崩溃,感觉真的活不下去了,甚至都想和开发商一起……但是都劝我要冷静,让我把最后希望放在政府上,希望政府帮帮我协调!我接受扣首付百分之二十违约金,拿回剩下的首付!如果不是真的没办法了,我真的不想麻烦政府各位领导!给您们添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