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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小区物业服企业活动谁监管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8-16 09:57 待回复

明珠小区是2000年后开始开发的小区,最终在2011年开发完第四期高层“观景南城”。本小区总共居住业主2100多户,前期开发的多层有车库(但是车库却被开发商全部作为商业商铺与商业库房出租),有达到40%的绿化面积(但花园中除了能自由生长的参天大树外,花园里剩下的多是泥土与杂草);后期“观景南城”高层有地下车库,但车库数远远不够高层的车辆户数,而且地下车库内占一大半好的停车位全被酒店占用;地面利用公共部位划出的停车位也远远满足不了业主车辆户数,但物业公司却在没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下,私自放任社会车辆进出,收取停车费用(收取的费用私自占用,从不公开)!本届业委会已口头通知整改,但物业公司一直都无视业委会的一切决定!还有长达几年利用高层电楼内及门厅出租给广告公司安装广告牌,广告费也从不来没有向业主公开过;临街停车位的范围属于小区规划内,停车位的收入本应该归于小区业主,管理人也应该是小区业主委员会,但实事却是:管理人是通达物业公司,收费的是平安公司,收取的费用却于业主没有关系(公共收入从未公开公示过);“观景南城”高层物业费1元/平方米,老小区内多层0.15元/平方(早期安置房)与0.35元/平方,但小区的安保严重缺失(大门前的保安只负责收取停车费),小区内无安保巡逻、无安保值守,更无监控设施设备,造成违法人员肆意而為,高层常常发生高空抛物现象,小区内停车被刮擦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业主家被偷被盗也时常发生,这些被损业主常常无处投诉,只能自行买单;观景南城临街店铺是属于开发商承建属于开发商,由于最初的设想店铺不做餐饮,所以都没设计餐饮的专用排烟道与下水管道,但后期店铺却有租给餐饮的,为解决商家的排烟与下水问题,开发商私自从同意并主动为商家安装通往小区生活管网的排烟道,商家营业时,大量的油烟外泄与进入生活管网的油烟往上,直接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同样也是无处投诉,城管执法部门来了,问题却从未没解决;我已入住本小区高层8年了,在我的记忆里,与物业公司签定《物业合同》只有在拿房屋钥匙的时候,有一本业主公约有载明,能体现出高层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但前期物业对于小区交付后的物业服务标准,根本未做详细的分化写明,入住几年了,更没有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过任何《物业服务合同》!本届业委会主任也给业主说了,重新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很难!!!为什么?以上问题,麻烦书记了,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过程中,业主没交纳物业费,可以催交甚至法院告业主,并收取滞纳金!但是物业公司利于收不到物业费而不作为、慢作为、或者销减人员使其某些岗位管理缺失,政府部门谁来监管?谁来保护小区交费业主的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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