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市长您好!
我于2018年通过学历落户天府新区,工作地社保都在高新区,应该算一个成都人了!但是目前我发现自己小孩上学存在困难,孩子随爱人户口在山西,由于买房条件不成熟,孩子不能投靠落户,但由于我自己是天府新区户口,孩子还不能享受随迁子女流动入学。我比较了一下,如果不把户口迁入成都,反而能享受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难道成都集体户籍比外地人人还低人一等?当然抱怨于事无补,目前想咨询这种情况如何才能解决孩子享受义务教育,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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