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黑龙江省到成都温江落户成功,调档转移社保后,只承认养老保险交费年限,不承认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人社局又说是承认年限的,问题是我去办理了确实是不承认医保的缴费年限的。请问政府是为什么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按照《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文相关规定:如您爱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3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接续手续,您爱人转入的黑龙江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记录与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1年)的限制,按规定享受我市基本医疗待遇。
二、您爱人目前在黑龙江参加了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如需长期居住温江,异地就医的相关政策,请咨询黑龙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以上情况于2019年8月19日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承办单位: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