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包书记:
您好!抱歉在您百忙之中来信打扰。我是通川区文家梁凤凰山路81号永红世嘉的业主。本次通过信箱向您反映一下该小区几百户业主无法办理产权证的相关问题。我是在2010年就购买了该房,开发商前期收了各种费用后便一拖再拖的不办理房产证,去年也去找过该地属西城办事处的领导,也约来了开发商,当着多户业主的面写下保证今年6月份办理该房产证,但至今没消息。再次拿着保证书到办事处却无人承认此事,我们拿着一页保证书也是废纸一张,导致永红世嘉应当按合同于2011年就该办理的房屋产权证至今未办理,业主合法权益无法保障,面向市场交易流转不畅,迫切希望市委主要领导过问解决。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业主至今为取得产权证的责任主体为开发商。我们前期也通过各种申诉、信访,媒体等诸多渠道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但至今问题仍未得到解决。辛辛苦苦几十年攒积蓄买一套房子,迟迟拿不到产权证,无法正常交易,无法抵押贷款,给小区诸多户业主带来了很大困扰。
维权的这些年我们一直依法依规,从未采取过激手段给党委政府制造不稳定因素。希望包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关注到我们的合法诉求,督促相关部门帮我们解决实际问题,尽早拿到房产证。
万分感谢!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永红世嘉项目已完成综合验收,正在完善资料申请土地核验,待土地利用核验通过后将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待首次登记后再依申请为业主办理分户转移登记。
感谢您的留言,如您仍有相关问题需要反映咨询,可致电0818-2374327详询。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