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建的房顶搭建用来防漏雨(晾晒衣物)也是违建吗?让拆除有补助吗?拆了之后有规定重新搭建防漏雨的高度标准吗?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西河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日,西河镇为深入贯彻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解决村庄环境卫生难题,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幸福感,根据要求并结合西河镇实际对镇域内违法建设进行拆除,未避免出现工作过程简单化“一刀切”,西河镇按照循序渐进、分批次分步骤、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整治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未经审批擅自修建、改建的建(构)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且存在用电、消防、建筑质量等方面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要求,前期已对涉及相关违法建设的拥有者下发《违法建(构)筑物限期拆除通知书》,要求其自行拆除搭建的建(构)筑物。对于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西河镇将依法依规予以拆除。
如农房出现漏雨问题,建议农户采取防水措施或者加盖灰色坡屋顶(可选用树脂瓦或琉璃瓦),实施规范《西河镇农村区域农房风貌提升方案》已下发至各村(社区),请需要对屋顶进行改建的村民前往所在的村(社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