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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四川必有医院乱收费且有关行为涉嫌违法违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X_symbol  2019-08-06 23:39 已回复

2019726日上午8点多,我陪同父亲到位于金牛区西安北路57号的四川必有医院中医科诊治。该医院中医科三诊室刘大奎医生接诊了我父亲,并根据各项检查结果诊断我父亲患有双肾积水、结石,然后开了中药处方,告知按该处方治疗2~3个疗程后即可彻底痊愈,一个疗程为1个月,一个疗程大概需要2千多元。该医院中药房按处方划价后告知处方中的荡石片138/盒,中草药136/付,一副药熬两天,自行决定开多少天的。我们决定先开8天的药,在根据治疗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药。于是我们在该院缴费窗口付款820元后从药房领取4付中草药和2盒荡石片(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规格:12片×2/盒×3小盒)后在9点多离开医院。

当天中午,我回顾了整个看病流程,并对可以之处在网上进行了检索,发现该医院刘大奎在检索结果的第一页几乎全是负面信息。这几天将刘大奎开的中草药处方拿到多个中医医生/药房咨询,确认该处方中药只需三四十元一付,荡石片只需十几元一盒。综合这几天收集到的信息,发现该医院涉嫌多处违法违规:

1.涉嫌乱定价、乱收费。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接受多部门的价格监督,该医院医生明却利用医患关系中的优势地位,乱定价、乱收费。

2.涉嫌变相套取医保。该医院作为医保定点医院,却药价畸高,导致患者申报医保时不知不觉的成了他们变相套取医保费用的帮凶。

3.涉嫌票据违规。该医院的收费票据上写的是“四川必有医院门诊收据”,但加盖的却是“成都同沁医院收费专用章”,该医院处方笺也是这样的。

4.涉嫌虚假诊断。在该院检查科出具的彩超未显示病人患有肾结石、肾积水,而接诊医生却诊断病人为双肾积水、双肾结石。

5.涉嫌虚假宣传。该院医生刘大奎自称已退休,有50多年诊治经验,又自称1982年行医,前后时间矛盾。另外,从其他三甲医院了解到肾结石复发率非常高,而刘大奎却宣传2~3个疗程即可彻底痊愈。

6.涉嫌学术不端。该医院公示出的信息显示刘大奎为四川必有医院副主任医师,曾在西藏军区机关医院工作多年,在四川武警部队医院进修,多次发表多篇论文。但在中国知网却未检索到包含上述关键词的论文。

7.而涉嫌消防违法。该医院作为一家二级综合医院,其病床位超过100张的消防重点单位,却放任车辆长时间堵塞消防疏散通道,门诊大厅内也未见烟感、喷淋等设施。

8.涉嫌环保违法。作为一家二级综合医院,在四川省、成都市的环保官网上却未检索到该医院在开办时的环评报告、环保验收等相关公示资料。

对此,恳请区委区政府查处该医院涉嫌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医药健康产业良性发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8-08 10:42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8-22 09:45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执法人员于2019年8月8日到金牛区西安北路57号四川必有医院现场调查,现场见该院1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有药品及治疗费用价格明细在滚动播出,该院能提供患者治疗项目的收费明细,与公示的价格相符。该医院出示2019年1月由四川必有医院变更为四川同沁医院的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该院能出示四川同沁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医疗机构处方及票据必须与核准的名称一致,同时要求该医院加强医院管理。
8月9日13点执法人员再次联系您,告知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您电话中告知工作人员已与四川同沁医院达成协议,解决了此问题。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8月9日13时您电话联系,你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卫生健康局:87562827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医疗保障局调查:您反映的涉嫌变相套取医保的问题,经调查,荡石片在成都市医保药品目录库中属于中成药自费药品,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在门诊可自费购买或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购买。目前暂未发现四川必有医院存在变相套取医保的行为。该院是成都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其为民营医疗机构,暂未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政策,经咨询上级部门,2015年起民营医疗机构对于药品价格拥有定价权。金牛区医疗保障局将在今后的检查工作中,加强巡查和监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请联系金牛区医疗保障局医保稽核投诉电话:87672765。
经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就涉及价格收费的问题回复您。该医院为民办营利性(私人)医疗机构。根据《四川省定价目录》(川发改价格〔2018〕199号)的规定,民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项目属市场调节价。该医院已明码标价并口头告知收费标准(有现场调查照片)。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的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原政府定价与政府指导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执行明码标价公示制度。该医院药品已明码标价并口头告知价格收费标准(有现场调查照片)。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8月12日11:25与您联系,告知相关法规政策,您表示知道(有电话录音记录)。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管局:87646994进行咨询。
经金牛生态环境局调查: 8月19日,成都市金牛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达金牛区西安北路57号,该医院负责人是杨某,属于综合类医院,主体工程包括综合大楼和隔壁川裕大厦一楼北端的一间房,其中综合大楼共有4层。2019年6月左右,该医院将名称变更为“成都同沁医院”。
针对您反映的该医院环保手续等问题,2013年10月,该医院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12月2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四川必有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金牛环建〔2013〕84号),同意该医院在此地进行建设;2014年6月11日,成都市金牛生态环境局下发了《关于“四川必有医院”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金牛环建〔2014〕47号),同意该项目环保验收。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19年8月20日10:21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成都市金牛生态环境局:028-68505009进行咨询。
经金牛区应急局调查:2019年8月20日11时,金牛区消防大队工作人员对位于金牛区西安北路57号的四川必有医院(实际名称为:成都同沁医院)进行了现场核查,该医院成立于1997年,建筑共5层,总建筑面积约为2600平方米,医院床位共120张。
现场核查情况:
1、未发现车辆占用消防通道的情况。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3.4条第2款之规定,该医院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8.4.1条第7款之规定,该医院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该医院配置有消火栓系统、灭火器72具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其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符合标准。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

金牛区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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