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关于金堂县公招教师签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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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咨询】关于金堂县公招教师签合同违约金过高的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8-05 07:3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今天想要反映的事情是金堂县今年公招考上的教师即将和县教育局签合同了,五年的服务期,三万元的违约金。如果中途因为个人不可抗拒的因素离职都会交纳三万元的违约金。请问金堂县教育局制定违约金的标准是什么?是否经过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过?就四川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普遍都不是很高的情况下,三万元的违约金也算是一笔巨款了,劳动法里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个人签合同时禁止设立违约金的,为什么金堂县教育局不会尊守劳动法呢!我想一个地方为了留住教师应该是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改善教师的福利待遇等方面入手,而不是提高违约金来栓住教师吧!在此希望领导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金堂县新入职教师的高额违约金问题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堂县教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8-09 09:33

市民朋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经收悉,您反映的金堂县公招教师违约金过高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因此您属于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人员。同时,根据川办发〔2002)40号《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六章第四十二条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因此,金堂县教育局制定的违约金合理合法。
如需咨询可致电金堂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联系电话:02884994015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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