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三台县古井镇新庙乡榴花村社员杜友全,我就是想问问 现在三台县的土坯房改造,就都是不必通知社员或者签协议什么的。就可以随便拆除吗?我们村文员带着挖机,连生产队长都不通知就把我的房推了,因为政绩斐然 现在又是升官又是发财的挺好。我希望书记大人能够调查一下。我找镇上说是村上干的,我找村上说是上面的政策就是这样的,叫我愿上哪里告上哪里告去。顺便我也想听听县委给我出出主意去哪里找能有人管。 我现在在北京打工。 申述人: 杜友全
杜友全:
你好。来信收悉,对你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投诉的土坯房改建问题经核实,你户已在本组建有一处砖房(平房),另有土坯房建筑面积约20㎡,属于一户多宅类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户口一家只能有一处宅基地,不能一户同时占有二基。你户土坯房十分危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因你全家外出务工,榴花村村支两委安排7队队长侯德柱通过电话与你本人取得联系,进行政策宣传,你表示同意拆除土坯房。2017年4月村上组织机械将你户土坯房进行拆除,拆完后时任村主任侯和平电话告知你房屋已拆。
2018年你通过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反应土坯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村干部拆除,古井镇高度重视立即落实专人调查此事并进行了回复。榴花村村支两委在处理此事上方法欠妥,在拆除前没有再次与你电话沟通,镇党委对他们进行了严肃批评。
2019年4月15日你外出务工回来,镇分管领导安排心妙总支书记、驻村干部同村两委和7队队长次日与你进行调解。村支两委就当时工作考虑不周全,当面向你进行了道歉。根据你反映房屋拆除时造成房屋内物品损失,由在场调解人员对房屋物品损失情况进行了现场评估,按全新的计算价值约1760元,镇上考虑你从外地回来解决此事,答应给予2000元的经济补偿。
根据你来信中提到村干部因此事升官发财情况不实。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我镇结合实际按照规定开展村“两委”干部补充选配工作。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村社干部管理,加强工作监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希望你积极支持我镇土坯房改建工作和村“两委”干部补充选配工作,把古井镇建设得更加美好。
根据你留下的联系方式,我单位已与你取得联系,现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于你。如还有其他疑问,请及时拨打08165422126。
感谢来信,祝你生活愉快。
中共三台县古井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