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富顺镇红梅村抶炃俢房以及其他扶贫项目,为什么资助款总是要经村书记转发,修房子也是由村书记一手操办,扶贫资金不公开,别的村都公开,土地可以不经户主家人同意,在村书记和镇干部的默许下转给亲友盖房,苦主找镇干部不珵,找县人民政府以及县国土局,都推到村干上,村干部以不合法手续同意他人盖房,怎么会公正处理!
网友: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镇接到反映问题后,及时安排分管领导调查。经核实所反映问题与实际情况不属实。
红梅村脱贫攻坚工作都是按照扶贫政策执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能享受政策清单包括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保障、电力电视扶贫、社会救助、产业发展扶持,一般户不能享受。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标准也不同,并且红梅村为非贫困村,除了帮扶人个人对贫困户提供帮扶和享受政策支持外,没有其他扶贫项目政策、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政策都是及时公开公示的。
脱贫攻坚涉及贫困户能享受的款项(包括其他惠农款项如地力补贴等),都是通过户主本人的一折通,由代理银行直接发放。
你父亲何维海修房子问题,因为原是土坯房,按照相关政策,经本人申请同意,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拆除土坯房,才能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由于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根据三府办发〔2018〕37 号,每月 10 日前按规定向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时间要求紧,所以村干部随时督促施工,并非由村书记一手操办。
关于“土地可以不经户主家人同意,在村书记和镇干部的默许下转给亲友盖房”的问题。
经查:所说土地的变动涉及的是红梅垭村6组,据当事人说, 2009年土地承包人周义富(何维海的上门女婿)与邻居曾毅是私下互换土地的,曾毅当年在此互换的土地上建房。剩下大约有80平米,2019年1月曾毅的哥范如兴(是亲兄弟)在此土地上修建房屋。
不存在土地未经户主家人同意,在村书记和镇干部的默许下转给亲友盖房问题,曾毅、范如兴也不是村书记的亲属。
2018年严琼珍给周义富修围墙和曾中荣(曾毅、范如兴的父亲)发生纠纷,村、社干部反复调解,无法达成满意。于是严琼珍就反映2009年调换土地自己不晓得,要求村委会变更土地承包合同,有找镇经济办、国土资源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土资源局、信访局等部门。村干部给周义富(在广州务工)电话联系,周义富表示在春节回来再协调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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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来信。
中共三台县富顺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