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0月17日购买了一套四川省崇州市法院按现状进行拍卖的商铺,评估价格中已包含全部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现在承租户将商铺的玻璃门、室内地板和装修全部砸毁和拆除,连墙内电线都全部剪断,搞成了一个毛坯房,初步估计损失在四万元以上。我于2019年7月10日上午10:52分向成都市110指挥中心以“涉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为由报警,可出警的崇州市公安局崇庆路派出所民警以去到现场,商铺门关着无法进入,外面无破坏为由要求我本人到场开门让他们进去查看,否则无法处理。因为我本人不是崇州本地人,远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千里之外,实在不方便到现场,我把具体情况和民警说了,告诉他钥匙就在旁边商铺的承租人手中,可以联系承租人要求开门,可他们拒绝了,说等我到本地后再说。并且告诉我可以去打官司。难道刑事报案也要求报案人把所有东西准备好等警方去处理吗?警方不是有调查处理的权利吗?我这是刑事报案,最起码他们应该设法调查一下吧?在全国扫黑除恶的严打态势下,这种肆意破坏他人财物的事情就没人管吗?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没人管”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位于崇州市崇阳镇昌明路的商铺被承租户砸毁”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7月10日11时我局崇庆路派出所已接到过您的报警,同时也按照公安机关接处警的要求进行了处置,出警民警到达位于崇州市崇阳镇昌明路50号的商铺时,发现该商铺系锁着无法打开,外观无任何损坏的痕迹,现场也未发生纠纷和其他情况。民警通过向周边商铺了解,此商铺已经很长时间未营业。后出警民警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在外地,无法到达现场,民警无法在电话中核实相关情况,同时也不能在没有监督和见证的情况下随意破门,请您能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如有需要您可以通过电话或本人及委托他人到我局崇庆路派出所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
崇庆路派出所联系电话:028-86540110。
崇州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5日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故意破坏他人财物没人管”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反映的“位于崇州市崇阳镇昌明路的商铺被承租户砸毁”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7月10日11时我局崇庆路派出所已接到过您的报警,同时也按照公安机关接处警的要求进行了处置,出警民警到达位于崇州市崇阳镇昌明路50号的商铺时,发现该商铺系锁着无法打开,外观无任何损坏的痕迹,现场也未发生纠纷和其他情况。民警通过向周边商铺了解,此商铺已经很长时间未营业。后出警民警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您在外地,无法到达现场,民警无法在电话中核实相关情况,同时也不能在没有监督和见证的情况下随意破门,请您能理解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如有需要您可以通过电话或本人及委托他人到我局崇庆路派出所提供更多的详细信息。
崇庆路派出所联系电话:028-86540110。
崇州市公安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