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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社保与就业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18 18:18 已回复

请问书记同志,郫都区怎么就业?郫都区大小用人单位为什么不给员工买社保?国家提倡所有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为什么都不给员工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唯一能够买社保签劳动合同的厂和用人单位,都被高新西区给划走了。请问一条大街上满是招聘,问完所有招聘,都没有一家用人单位给员工买社保和签劳动合同?为什么,请问郫都区买社保和用人单位都到哪里去了?郫都区的人民就业怎么办,请问书记同志这问题怎么解决?麻烦书记在百忙中解答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郫都区人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24 14:59

  您好,为促进城乡居民就业,郫都区人社局建立了完善的求职招聘渠道。一是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各类专场招聘会,相关招聘信息将提前通过线上线下进行广泛宣传。二是郫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在工作日常态化开展现场招聘活动。三是郫都区人力资源市场及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工作日全天候开展个人求职登记。如有求职需求,可通过以上途径进行免费求职。区人力资源市场(电话:68493412)及各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均在企业招聘备案时明确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
  维护社保权益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第八十三条规定: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如您所在的工作单位或您所了解的用人单位存在社保违法情况,可向郫都区人社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会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郫都区人社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电话:87928626;郫都区社保局稽核科电话:87927981。
  郫都区人社局已于7月23日下午与您取得联系,告知上述情况,您对此表示满意,并已知晓相关求职方式。
  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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