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您好!我是云龙镇白云村四组村民,我们村现在正在规划修新农村,现在要征用我们的土地。我们不晓得具体赔尝事宜,并且土里还有桃树
匿名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云龙镇政府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白云村根据简府发【2017】23号文件精神,并在白云村做了广泛的宣传讲解。2019年7月15日在白云村4组召开了社员大会,并就土地赔偿标准逐一进行解释,并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不能通过调地方式解决的,按照30000元/亩给予被占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一次性占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