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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天府新区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15 14:03 已回复

上级领导好,我们天府新区正兴镇凉风顶村于2014年3月6日拆迁,于今年2019.7.8接到通知我们可以拿安置房,(该房于2018年底就已安置了一部分),拆迁领导招开群众会宣布说可以以死亡人员的名额报名拿房,并且不扣除现有家庭名额的过渡费来抵扣已故人的名额。可是交上名额之后又说现在不管死亡人员,只扣除活人的过渡费名额,请问一下当初拆迁合同没有写死亡人员去世要拿房要扣除现有人员的过渡费啊,在说头天讲了第二天又变了,是有什么猫腻吗?让政府的公信力何在?过渡费是老百姓生活的最低保障,请领导们做主!此致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正兴街道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17 13:2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正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2014年3月被拆迁,签订拆迁协议时,协议内容除正常安置人员外,还签定怀孕特安一个,没有书面公示安置住房政策、申请流程、安置办法及过渡费等,本次安置为切实解决在外过渡人员的安置问题,经正兴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的过渡人数,按申请安置的户型核减过渡人员,即安置套一户型减少一人,套二户型减少1.2人,套三户型减少2人,申请安置的被拆迁户系独立户,按申请安置户型的标准扣减过渡费,直至扣完为止。在申请安置房之前相关社区(村)也召开了动员会,也对申请安置登记情况及房源等进行了公示,选房也是全程摄像,做到了公开公正透明。
以上情况已于2019年7月16日18时05分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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