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高新区 » 高新西区成都合院业委会使用公共收益不合理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投诉】高新西区成都合院业委会使用公共收益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12 09:46 已回复

成都合院业委会成立后,多个事项和经费开支未经业主大会集体讨论,如:组织少数业主旅游,用公共收益给予补贴,事前未通过正规程序征求业主意见,业主要求业委会给予解释,业委会一直闭口不谈,不予回复;询问业委会经费开支权限,业委会主任表示,单笔一万以下的经费由业委会决定,不需经过业主大会,业主要求对这项规定拿出依据,业委会也没给出答复,等等。鉴于种种问题迹象,愿相关部门及时过问,遏制违规使用小区公共经费,侵犯业主权利的苗头隐患,同时请政府牵头对业委会前期经费使用进行审计,广告商招标程序进行调查。目前小区业主对业委会意见很大,长此以往容易滋生腐败,造成不稳定,甚至引发纠纷!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22 15:54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的问题,经合作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约谈成都合院二期业委会主任何显明,据其介绍,情况是:成都合院二期于2013年6月交房,已6年时间,业委会于2017年8月成立,迄今为止只收到1年的电梯广告费共计290400元(税前),业委会成立近两年共支出74965元,截止2019年3月31日业委会账上余215435.32元。业委会收到的公区收益目前仅此一笔,其他公区收益由物业收取,业委会多次交涉无果。此笔电梯广告费用是2018年4月与物业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部分业主拆除原电梯广告,业委会通过公开招标(见招标附件),在2018年8月分众传媒中标(原物业提供电梯广告费一部350元年,招标后一部1600元年)。为了感谢热心业主并丰富业主业余文化生活,业委会于今年3月组织业主100余人到新津开展活动(依据合院业主管理规约第二十八条),活动前发布通知,业主自费50元人,差额6000余元(车费、保险费、小孩餐费)由业委会贴补(业委会财务支出权限依据合院业委会财务管理制度四条第二款)。业委会欢迎广大热心业主对其工作进行监督,每周末将在业委会办公室接待业主。同时业委会正在着手选取审计机构,准备对业委会财务进行审计。鉴此,社服中心工作人员要求:1.业委会对工作经费的使用须依法依规,财务须做到公开透明,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公布,对业主做好解释工作;2.业委会开展工作须严格按照业委会工作规则进行。3.若业委会工作有违规行为,街道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整改。以上情况于2019年7月22日与您联系,您表示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