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堂县监察局
19年6月初在一起住建局处理一业主和朗的诗物业定金合同纠纷中,住建局指排一孔姓工作人员到现场,据说是住建局孔姓公务人员(没有配饰工作标牌,无法确认,估计他当自己是非工作时间了),在未详细了解具体情况下,公然责问业主雷碧梅同志,你满18岁没有,你有没有智力障碍,你有没精神病没有你凭什么退定金。
此言论不当分析如下
一,骄横跋扈惯了,缺少教养,缺少对人起码尊重。
二,没有把握住公职人员的公心,根据监察委员会处理各类按理统计分析,公心丧失后面存在私利纠葛,往查实。
三,作为党员就是信仰丢失
来话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场监管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当时住建局指派有检查小组恰好在此项目进行例行检查,因地制宜,就双方的纠纷进行了现场调解。因机构改革过程中,工作标识牌未统一,下一步将尽快完善。
经调查,该工作人员的表述为,“如果当事人年满18岁以上,且无智力障碍,只要是在清醒,没人胁迫,正常的情况下,自愿签署的协议或者合同,都应为有效,双方都应该履行合约的相关内容”。若你认为该协议有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