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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职业资格证补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08 21:5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问一下现在领取职业资格证补助需要什么申领条件,我一共考了两个不是同一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也不是在同一年考取的,也按照正常申请领到了相应的补助,可是现在为什么双流就业服务局打电话说上我补资料,(就是补个公司证明,证明你在公司所从事过这两个工种,)没有证明,就要退一个之前补助证书的钱还给就业局,我就想问下,为什么突然要加这个条件?之前下发的领取职业资格证补助文件里根本就没有写一条,现在也没有看到这样的文件,现在好像成都每个区只要考取两个证书的都要求补这样一个资料,这样很不合理,望领导调查给个合理的说法,谢谢!【社保局最初的愿望是提高工人的技能,让多学一门技能,取的相应的证书也会得到国家的补助金,没说必须要从事同样的工种才能领到补助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11 16:42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人社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 2019年7月11日,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留言人,现书面回复如下: 一、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报条件: (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三)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四)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 个月内申请。 二、按照 《成都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追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成就发【2019】27号)精神,留言人2018年12月4日取得的钳工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是不合格的,故也不符合申报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退还已领取到的补贴。 2019年7月11日,工作人员已联系留言人,留言人表示已知晓。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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