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现向您举报滨江丽景业委会成立不合规,我们广大业主不满意:
1、根据物业条例规定小区业委会成立必须全体业主双二分之一同意,但是根据筹备组从头到尾宣传说都江堰房管局规定只要人数过半就可以,请问都江堰的那个文件规定是经过相关审批的文件吗?如果有请下发公告!如果没有请严查按规章制度办理;
2、候选人公布前就有两名候选人自动申请退出候选,由此造成候选人数不足(只有4人),按流程是否应该重新再增选候选人、公告、再确定候选人,结果社区称让他们先进行竞选等成立起来再辞,请问合规吗?这种不是自愿参选完全为了配合完成任务,这种业主能为我们做好工作吗?
3、选票无任何标记,社区想印多少印多少,选举前的几天就发放到楼栋长,且有几个候选人也在负责发放和收集选票,最终这些发票的候选人也是被选举上的业委会成员,还是主任副主任,请问这样选举不避嫌不窜票吗?
4、筹备人员称从筹备开始到结束就只开过一次会,几大文件、候选公告、选票、选举时间等一系列的工作都是社区就做完了,他们并没有被告知和参与,甚至6月29日选举大会全是社区工作人员全权完成,没有开发商人员、没有任何一个筹备组的业主人员参加,这样太容易被操控了吧(被选上的副主任也是一位社区工作者);
5、选举前一晚我们楼栋长大约统计估票数在200票不到,业主群业主纷纷表示要公开公正公平选举不能被操作,结果6月29日选举全由社区人员统计、没有开发商人员没有筹备人员也没有业主唱票、验票、公示选票、督票,然后就公布一个结果,请领导严查选票真假,是否为业主的真实选择;
6、6月29日选举后,曾经放弃候选的业主被选上,她于7月1日再次声明退出业委会工作,相关部门为了业绩也好,还是为了操控选举达目的也好,居然不正面面对此事,也不给我们这些业主解释和说明,请问这些放弃的业主还能真心为我们做好业委会管理工作吗?那成立业委会是摆设还是摆布,有实际意义吗?请严查给我们一个合理说法;到时候我们业主的问题是由业主来处理还是由相关部门来给我们处理呢?我们可不想像旁边某小区一样现在的业主苦不堪言!
7、上述问题业主在微信群和电话都有向相关人员提出,但一直未得到合理解释,请相关领导严查,业委会是我们业主为了居住环境、共建家园组织成立的,不是个别人员个别部门达自己目的而成的,既然有条例、有流程就要按规定办事,让我们自己做主,否则苦的是我们业主!
部分证据附上,希望严查,期待说法!谢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奎光塔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滨江丽景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最低得票数为445票,小区目前有业主719户,人数已经双过半。选举期间赵涛和王艳两个候选人在业主群上提出辞去候选人,由于候选人是通过自荐产生,并向筹备委员会书面承诺有时间、有能力出来工作,因此筹备委员会没有同意他们退出选举。6月28日,王艳在业主委员会选举中当选为业委会委员,到目前为止,社区没有收到过她本人书面辞职申请。选出的业委会副主任为街道工作人员,现居住在滨江丽景,在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前已向街道进行书面备案。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奎光塔街道办事处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