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下寺镇拆迁过渡租房补助为什么是3个月,而房子拆迁后拿到房子是2年,还有21个月难道需要自己贴房租?一问相关工作人员就说要我们拿出文件来,这个是人之常情的道理吧,我们又不是机关人员哪去拿文件来呢,宅基地补偿价格给出的是1万3千多,我想耕地也不止这个补助标准吧。
网友您好:
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下寺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房拆迁相关补偿政策回复如下:
一、根据广国土资函〔2018〕215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农房拆迁安置房成本问题的复函》及剑府办发〔2019〕6号文件《剑阁县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相关文件的规定,按县城区货币安置标准区域内征收农房实际,分下寺、普安两个片区配置限价商品住房,实行“房票制”,保障农村住房被征收人(户)货币安置后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解决居住需求,同时选择货币安置的,一次性计算3个月的过渡费。
二、关于农房宅基地补偿标准,按照广国土资函〔2014〕329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执行广元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函》的相关补偿标准执行,你户房屋宅基地属于非耕地,县政府统一实施征收补偿,宅基地补偿标准为:13840元/亩。
最后,感谢您对下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我们拆迁工作人员将依法拆迁、阳光拆迁,保障广大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
剑阁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