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
您好!成都市新都区富力桃园小区有人私自圈占消防抗震平台,将平台改建为个人住宅用房,封闭消防救援平台和安全窗口,一旦失火,生命通道被堵,无法救灾,这给小区的消防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可见,小区私自占用消防逃生平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问题多次反应,城管房管不作为,不处理,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任其为所欲为!天理何在?哪个来管?
同志: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新都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7月20日,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接到您的举报投诉,立即对新都区富力桃园小区有人私自圈占消防抗震平台的问题进行核查。经现场核查,您提及的平台系业主公共区域,不是属于消防逃生平台,不影响该区域的通风排烟。
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于2019年7月20日12时许,将核查情况现场告知于您。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