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锦江区 » 住宅楼下开酒吧,不足20米幼儿园和石室中学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文娱 求助】住宅楼下开酒吧,不足20米幼儿园和石室中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06 03:09 已回复

您好,我是锦江区的一位老成都人,目前我家楼下开设了一间酒吧,住宅楼下,噪音非常大,影响我3个月大的小孩和我们的休息。周围邻居意见也很大。这个酒吧对面就是石室中学和幼儿园,非常夸张。和老板协商,很牛逼的说他证照都有的了。住宅和学校不足50米的地方能开酒吧!?是肯定不能的,国家有规定的。对于我们这样的市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唯独求助锦江区我们的父母官,督促这些不良商家的违规行为。地址在绿地468三期北门么么超市旁很隐蔽的小路。锦江区是成都最老的一个区,很多时候都是其他区的表率,这种酒吧在学校旁也非常没有责任心。希望书记帮助解决我们区个别单位不作为,推三阻四的行为。我们也准备联合其他邻居联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10 15:57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成龙路街办城管工作人员立即赶到芙蓉西路绿地468三期楼下的九月酒馆,将周边居民反映情况告知酒吧经营者,要求老板夜间尽量调小音乐音量,并劝导顾客不要大声喧哗,避免影响到周边居民的休息。经营者表示将积极配合,尽量减小对居民造成的影响。
同时,街办要求城管工作人员继续加大对芙蓉西路周边的巡查力度,发现有扰民情况及时进行处置。
2019年7月8日21:32时,成龙路街道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服务态度、办理结果表示知晓,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