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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投诉】原农机局和现农村局不作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04 09:49 待回复

关于大竹县原农机局和人事局领导不作为造成原农机局职工蒋永芬未能上班的诉求报告
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叫蒋永芬,四川大竹县人,2018年初我父亲遇见原农机局领导谈起工作的事情,才知道2000年农机局为照顾老职工分配了我的工作(我父亲在农机系统工作40多年,其中10多年兼大竹公安国保安全工作),但本人没接到任何渠道的报到通知。我们随即查阅了档案馆档案资料,当年本县各部门共分配了1000多人,其中有部分人是解决老职工子女就业问题分配的(可核查人事局当年各部门分配人员的档案证实)。2000年5月25日农机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配我到石河区农机站派往余家乡农机站工作。但6月6日的分配文件把我的名字打错,打成了蒋永芳,也没有更正名字的文件发出。我于2018年2月开始书面向县农林局、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组织部和县委办申请纠错解决,并于2018年底上访国家信访局,被大竹派往北京信访人员截访,说回来解决,但至今相关部门一直没有明确答复。
1、原大竹县农机局于2000年6月6日印发的59号文件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是根据2000年5月25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决定人数是16人,分配文件却是17人,蒋永芬(芳)的名字排名第9位,原农机局当时主管局工作的领导已书面证明被分配的蒋永芬是谁,文件里已说明是根据县计委和人事局给农机局的分配任务分配的。2018年7月31日大竹县委办公室回复说:经核查,当时的工作分配文件是由大竹县原农机局行政领导按程序签发。也就是说这份文件是合理合法的,而且县组织部领导说这批在上班的16名人员档案里也是这份文件。
2、人事局2000年90号文件是6月21日签发的(在农机局分配文件后),里面没有蒋永芬,当时人事局领导在农机局申请文件里(文号同分配文件一样)和人事局21日签发文件里直接把蒋永芳的名字划掉,没有注明和回复农机局不分配的原因,人事局90号分配文件出在农机局59号分配文件后,据说人事局只是备案。我没报道,人事局下文时取消了我的备案分配?或者说让别人顶替我的名额,两局暗中操作故意不通知我?农机局档案里没有找到人事局90号文件,也就是说这份文件没有发给农机局?而且农机局领导说没有收到人事局对分配异议的通知和文件。
鉴于以上,我要求政府组织当年的农机局和人事局当事人当面说清楚怎么回事,但大竹县几个部门的现有负责人都为了保护当事人以及责任人,不作详细调查推搪塞。
据农林局调查询问原大竹县农机局主管人事分配领导,说当时是分配人员自己去问的,那么没去问的呢,是否该尽到通知的义务和责任?文件主题词就是通知,况且打错名字是否核实过人员?被分配的人员没报道是否该上报领导,局多个领导说未接到下属的报告(有录音和文字证明),据了解其他被分配的人员在人事局下文前都报到了(有录音)。故意不通知我让别人顶替我的名额?因为只研究决定了16人,分配多了一人。这些是否是不作为、弄虚作假?
原农机局于6月6日向人事局提交了申请文件(文号和分配文件一样),只提供了分配名字,没有其他,人事局凭什么划掉了我的名字?况且人事局会议记录显示是6月20日,有蒋永芳的名字,签发日期是6月21日,是签发前划掉的还是签发后划掉的?当年计委下发给农机局的名额只有13人,他们凭什么分配了16人,其中3人根据什么分配的?他们该是谁?这三人的分配是否符合程序?领导是否涉嫌弄虚作假、以权谋私?
现大竹县人社局,在处理我的事情过程中,多次说我不具备分配资格,说我是农技校毕业的不包分配,同是农技校的很多人为何在上班(已向他们列举多名)?说我不是99年毕业的,叫他们查2000年的分配档案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不是99年毕业的,他们不查,因为农林局领导都说当年解决老职工子女工作分配了很多人,不可能都是99年毕业的,叫他们出示人事局当年划掉我的依据,又拿不出。这是推诿搪塞、故意包庇责任人?
现大竹县农林局于2018年9月28日答复了我的信访申诉,但一直不给书面材料于我,于2019年5月14日才收到,发现回复里颠倒事实黑白,说我父亲时任原杨家农机站会计,要每月核算人员工资,知道分配文件。我父亲其实主抓安全工作,经常和派出所的人出外工作,根本不知道当年分配的事。那么农林局怎样调查的,敷衍我吗?可以做假证?不了解事情的根本,用不是事实的材料来反驳我的申诉?这是党政领导在为人民服务?
党的政策、领导方针是有错必纠,违法必究,现在他们处理问题官官相护、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推诿搪塞、弄虚作假、不作为、慢作为,违背党和人民的意愿,不能给出合理的解释和解决方案,请领导督促大竹政府对我提出的问题给予合理解释以及解决方案。谢谢大家!
             2019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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