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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拆迁补偿不公平不合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9-07-03 20:45 已回复

我是四川省江油市中坝镇城北村一组,本村于2007前全征全转为国有土地。2018年江油市人民政府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决定征收我所在地土地进行商业开发建设涪江北路西区新居工程,我房屋面积321平米,宅基地面积330平米也末补偿,江油市政府并末按照国有土地的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未达到一比一的基本置换比例。就在政府的威逼利诱下我于2018年8月4日与中坝镇新居工程拆迁指挥办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约定的补偿价格折算下来包括地面付作物、过度过在内平均每平米2000元,但是当时同边商品房都达到每平米5500以上,协议签定后经我调查了解周围其他村民类似房屋的补偿价格分别为2800元、2900元、3100元、3400元左右不等的价格,明显的比我房屋补偿价格高,明显的不公平不合理,但是村委会和拆迁办工作人员强迫我交出钥匙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接受该不合理的补偿价格,但是这样的补偿方式我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因此我请求江油市人民政府能够按照合法征收标准提高其被拆迁的房屋补偿价格,具体的法律依据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的规定征用下列土地由国务院批准:1基本农田2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3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用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根据此条规定江油市人民政局应当要公布至少是四川省政府批准征收文件才可以实施征收工作,但是江油市政府没有征收文件因此属于违法征收,哪么其后续所有的征收工作包括所签订的征收协议都是不合法属于无效协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收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征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人意好被征收农户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了农民原有生活生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江油市政府给予我的房屋补偿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商品房的最低价格,无法保障我的生活水平,违反了中史政策的精神。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系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我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他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确定,江油市政府的补偿价格并末根据上述条款也就是周边商品房的类似价格进行评估直接决定对我房屋按照每平米2000元的标准补偿我违反了此条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购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气供热供气供电知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追使被征发人搬迁。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监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督察检查进一步规范地拆迁行为通知加大查办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案件的力度重点查处断电断水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或突出木株连等方方式强制拆迁行为。江油市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威逼利诱我签订补偿协议属于违法违规操作,属于无效协议,应当对我进行重新评估给予合法合理补偿。为了维护我合法权兴益恳请绵阳政府能力依法处理邦助我拿到合理公平补偿价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9-07-09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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