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户口在成都三圈郊县,已婚,我2012年在三圈郊县买了一套房子,工作和社保在成华区,社保已连续在成华区缴纳8年,并且在2018年初用社保资格在主城区买了一套房子,今年5月已将三圈郊县的房子卖出,另外我父母在三圈郊县有一套房子,请问我目前是否还具备用社保在成都主城区的购房资格吗?谢谢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2018年5月15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8]17号),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当日,我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开盘销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事宜的通知(成房发〔2018〕51号)》,对商品住房公开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同时,我局在公众信息网(http://www.cdfgj.gov.cn/)公布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一)、(二),对住房调控政策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解答。其后,成都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https://www.cdfangxie.com/)网站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规则指引(试行)》和《成都市商品住房公证摇号选房规则指引(试行)》的通知,将新政实施后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工作要求进行了说明。
您咨询的问题已在上述文件中有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