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之前国家人社局和成都都有发布关于取得职业资格证的,社保满36个月,同一工种一年内可以领取一次补助,初级1000、中级1500、高级2000的公告,该政策出台,有利于引导和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提高职业技能来增强就业能力、提升职业转换能力,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和预防减少失业功能的同时,推动实现稳定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我通过号召学习先考取了电工资格证书,去就业局通过审核申请领取了2000元,然后过了一年又学习考取了不是同工种的钳工资格证书,又去了就业局申请领取了2000元,可以过了几个月后,就业局又要让我们补资料,意思是说必须从事的是这个工种才能领补助,如果你只从事了一个工种的话,另外一个工种没有,那只能把另外一个证书钱的补助再退给就业局,可是为什么之前就业局发的公告不说这一条呢,应该加上必须从事的是同工种的才能领钱,说了我也不去辛苦考第二个证书了,现在各个区领了两个证书补助的,基本上都要让退一个证书补助的钱,给我们光大员工造成了麻烦,建议取消退钱,发的公告是不是也要改一下领补助的条件有哪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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